1)所有讓人覺得荒謬的關係,只要當事人點頭或者硬幹下去,它就會
成為我們聽聞到的那些不可置信的事情。他成因於人心複雜的盤算
,或者也成因於性格單純的使然。
2)EDITOR PROMO 變成廣告企劃部製作或者公關文或者迷哥迷妹模
式,那就沒有甚麼意義可言了。
3)放棄有時候是放下,有時候不是。
4)Do Not Go Gentle into that Good Night.
5)大口吸著悶在被子裡自己放的臭屁,然後跟自己說「幹!好臭唷」
真的是一件很快樂又很白癡的事(囧)